项目编号 | BA202000246 | 项目名称 | 山西夏县考古挖掘现场保护性规划设计 |
---|---|---|---|
采购单位 | 考古学院 | 经办人 | 肖飞 |
预算金额 | 299900.00 人民币 | 成交金额 | 291000.00 人民币 |
成交供应商 | 山西华之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质保期 | 36 月 |
联系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钢材中路28号103-104室 | ||
付款方式 | 分批付款,具体批次详见附件。(适用于车辆保险、物业费用评估服务类) | ||
供应商联系手机 | 15535960101 | 服务时间 | 成交单签订起 1 月内完成 |
服务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夏县考古发掘工地 | ||
验收方式 |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 ||
售后服务要求 | 1.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场地范围内构筑物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 3.负责对设计公司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4.承包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人设计服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服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 5.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应承担该项目应收设计服务费的0.2%的逾期违约金。延误超过2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本合同。发包人除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支付相当于本合同设计服务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6.合同生效后,承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承包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 ||
采购材料 | 自主评审报告--设计.jpeg |
采购品目 | 工程设计服务 | 名称 | 山西夏县考古挖掘现场保护性规划设计 |
---|---|---|---|
单位 | 项 | 数量 | 1 |
单价 | ¥291,000.00 | 总价 | ¥291,000.00 |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 承包人负责完成场地总平设计、场地竖向设计、排水管网设计、道路及照明设计、高低压配电及自动给排水设计、雨水收集外排设计;临时用房的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设计、结构施工、水电设计。在总计及单体建筑设计图合理的情况下,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图纸需要发生重大变更的,由该方承担因变更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工程占地面积约9388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