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A202200868 | 项目名称 | 矿泉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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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单位 | 附属学校管理办公室 | 经办人 | 于立秋 |
预算金额 | 69000.00 人民币 | 成交金额 | 68350.00 人民币 |
成交供应商 | 朝阳区雨星送水服务站 | 质保期 | 30 日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1号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附属第三幼儿园 |
付款方式 | 分批付款,根据采购人需要分批送货,验收合格付款,具体结算方式详见附件。(适用于后勤集团、中小学货物、农业实验基地饲料、后勤处防疫物资、校医院试剂耗材类和幼儿园食材类货物采购) | ||
供应商联系手机 | 13500820339 | 交货时间 | 根据用户提前1天预约送货(仅适用于分批付款方式) |
交货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疆街796号 | ||
交货方式 | 乙方免费将产品送达甲方用户单位指定地点。 | ||
包装及运费 | 由乙方免费提供及承担 | ||
验收方式 |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 ||
售后服务要求 | 1.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根据采购人需要分批送货,每月结账一次,按合同约定价格和当月实际供应量核算,验收合格,凭当月结算单和合同复印件结算。当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成交金额或供货日期达到2023年9月30日(两者先到为准)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用户提前1天预约的时间(早上 6:40分)送货到位。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甲方可随时取消订货。 3.供应商所供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或供应不及时,立即解除合同。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最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各种食品安全事件,所有责任完全由供货商负责,将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所有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解除合同。 5.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量将产品送至吉林大学附属第三幼儿园厨房仓库,由炊事班长、保管员共同检验,并且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所供产品的量开具验收单。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应无条件地接受需方监督及监督检查人员随机抽检,同时提供质检报告。 6.7天24小时随时上门送货,如遇使用方突发停水事件,需在第一时间将急需用水送到,并保证质量。 7.为使用方每个班级免费提供供水机一台,饮水机每周一次消毒,定期对饮水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提供的饮水机出现故障,立即上门维修或更换。 | ||
采购材料 | 矿泉水.jpg |
采购品目 | 生活饮用水 | 品牌名称 | 泉阳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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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泉阳泉软饮料包装饮用水 | 产地及生产商 | 中国-中国 |
规格型号 | 5L/桶,每箱4桶 | 数量 | 250 |
计量单位 | 箱 | 保修年限 | 1 年 |
单价 | 35.00 人民币 | 总价 | 8750.00 人民币 |
主要技术参数 | 1.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根据采购人需要分批送货,每月结账一次,按合同约定价格和当月实际供应量核算,验收合格,凭当月结算单和合同复印件结算。当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成交金额或供货日期达到2023年9月30日(两者先到为准)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用户提前1天预约的时间(早上 6:40分)送货到位。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甲方可随时取消订货。 3.供应商所供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或供应不及时,立即解除合同。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最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各种食品安全事件,所有责任完全由供货商负责,将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所有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解除合同。 5.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量将产品送至吉林大学附属第三幼儿园厨房仓库,由炊事班长、保管员共同检验,并且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所供产品的量开具验收单。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应无条件地接受需方监督及监督检查人员随机抽检,同时提供质检报告。 6.7天24小时随时上门送货,如遇使用方突发停水事件,需在第一时间将急需用水送到,并保证质量。 7.为使用方每个班级免费提供供水机一台,饮水机每周一次消毒,定期对饮水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提供的饮水机出现故障,立即上门维修或更换。 |
采购品目 | 生活饮用水 | 品牌名称 | 泉阳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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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泉阳泉软饮料包装饮用水 | 产地及生产商 | 中国-中国 |
规格型号 | 18,9L/桶 | 数量 | 2780 |
计量单位 | 桶 | 保修年限 | 1 年 |
单价 | 20.00 人民币 | 总价 | 55600.00 人民币 |
主要技术参数 | 1.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根据采购人需要分批送货,每月结账一次,按合同约定价格和当月实际供应量核算,验收合格,凭当月结算单和合同复印件结算。当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成交金额或供货日期达到2023年9月30日(两者先到为准)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用户提前1天预约的时间(早上 6:40分)送货到位。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甲方可随时取消订货。 3.供应商所供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或供应不及时,立即解除合同。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最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各种食品安全事件,所有责任完全由供货商负责,将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所有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解除合同。 5.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量将产品送至吉林大学附属第三幼儿园厨房仓库,由炊事班长、保管员共同检验,并且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所供产品的量开具验收单。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应无条件地接受需方监督及监督检查人员随机抽检,同时提供质检报告。 6.7天24小时随时上门送货,如遇使用方突发停水事件,需在第一时间将急需用水送到,并保证质量。 7.为使用方每个班级免费提供供水机一台,饮水机每周一次消毒,定期对饮水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提供的饮水机出现故障,立即上门维修或更换。 |
采购品目 | 生活饮用水 | 品牌名称 | 泉阳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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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泉阳泉软饮料包装饮用水 | 产地及生产商 | 中国-中国 |
规格型号 | 350ML/瓶,每箱24瓶 | 数量 | 200 |
计量单位 | 箱 | 保修年限 | 1 年 |
单价 | 20.00 人民币 | 总价 | 4000.00 人民币 |
主要技术参数 | 1.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根据采购人需要分批送货,每月结账一次,按合同约定价格和当月实际供应量核算,验收合格,凭当月结算单和合同复印件结算。当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成交金额或供货日期达到2023年9月30日(两者先到为准)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用户提前1天预约的时间(早上 6:40分)送货到位。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甲方可随时取消订货。 3.供应商所供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或供应不及时,立即解除合同。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最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各种食品安全事件,所有责任完全由供货商负责,将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所有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解除合同。 5.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量将产品送至吉林大学附属第三幼儿园厨房仓库,由炊事班长、保管员共同检验,并且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所供产品的量开具验收单。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应无条件地接受需方监督及监督检查人员随机抽检,同时提供质检报告。 6.7天24小时随时上门送货,如遇使用方突发停水事件,需在第一时间将急需用水送到,并保证质量。 7.为使用方每个班级免费提供供水机一台,饮水机每周一次消毒,定期对饮水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提供的饮水机出现故障,立即上门维修或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