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A202000110 | 项目名称 | 吉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安全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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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继续教育学院 | 经办人 | 高冲 |
预算金额 | 150000.00 人民币 | 成交金额 | 150000.00 人民币 |
成交供应商 | 长春金阳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质保期 | 0 月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3973号 | ||
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后100%付款。 | ||
供应商联系手机 | 15043088847 | 服务时间 | 成交单签订起 1 年内完成 |
服务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3973号 | ||
验收方式 |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 ||
售后服务要求 | 见合同 | ||
采购材料 | 自主采购评审报告_吉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安全服务项目_.jpg |
采购品目 | 安全运维服务 | 名称 | 吉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安全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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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项 | 数量 | 1 |
单价 | ¥150,000.00 | 总价 | ¥150,000.00 |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 【第一条】服务项目 合同内容: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 1个门户网站(域名:http://dec.jlu.edu.cn/cms/) 的安全服务,具体内容包括网站渗透测试服务、云端网站监测服务、敏感字检测、应急响应。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拾伍万元整 。 【第二条】双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提供准确的被测试系统的IP或域名信息。 (2)甲方允许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必要的记录。 (3)甲方在未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泄露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及相关输出。 (4)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向甲方通报相关安全漏洞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漏洞的整改工作。 2、乙方的主要义务: (1)对于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所获取的任何信息,仅在编写项目结束后的交付物或汇报材料时使用,不做其它用途。 (2)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向任何人或单位提供服务过程中所获取的信息。 (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影响甲方业务的正常运转,若出现意外操作而导致异常则应立刻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协商解决。 (4)在服务完成后,乙方承诺不对外泄露甲方任何信息。 (5)乙方承诺在服务周期结束后,销毁所有涉及授权的机密资料。 (6)其它经甲、乙双方沟通确认后的应尽义务,如有,应签署补充协议。 【第三条】履约地点 甲方所在地。地址:吉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第四条】履行的期限 1、本次服务的履行期限为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2、如受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可归责于甲方和乙方的突发情况,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相关工作,则乙方暂停服务,但服务时间不暂停,服务终止时间仍然为约定时间。 【第五条】资料的保密 对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乙方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双方应签署《保密协议书》,并保证切实遵守其中条款。 【第六条】验收方法 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务报告》电子文档,报告内容丰富合理,报告结果真实有效后,乙方负责打印服务报告一份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服务报告》后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验收。 【第七条】付款方式 1.发票:乙方在项目验收完成后向甲方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如乙方拒绝重新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付款: (1)甲方在服务周期结束后并且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含税总价款100%,即人民币 150000.00元(拾伍万元整),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诉讼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受托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的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