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A202101255 | 项目名称 | 射吸式反循环气水龙头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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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单位 | 建设工程学院 | 经办人 | 殷其雷 |
预算金额 | 117000.00 人民币 | 成交金额 | 113600.00 人民币 |
成交供应商 | 长春宝信科技有限公司 | 质保期 | 3 月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支农大街金色欧城小区B25[幢]310号房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 |
付款方式 | 成交单签订后预付成交单总金额的30%,货到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付余款。(适用于加工定制类) | ||
供应商联系手机 | 18686683443 | 交货时间 | 成交单签订后30天内交货 |
交货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支农大街金色欧城小区B25[幢]310号房 | ||
交货方式 | 乙方免费将产品送达甲方用户单位指定地点。 | ||
包装及运费 | 由乙方免费提供及承担 | ||
验收方式 |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 ||
售后服务要求 | 1.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在需方遵守产品的保管和使用规则条件下,三包期为提货日起三个月; 2.供方提供完善的配件供应; 3.供方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保障; 4.产品验收标准、方法、地点:按产品出厂检验标准及试验方法验收外观及数量;供需双方共同进行实验测试,合格后进行验收,验收地点是出卖人所在地。从供方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由供方全部承担。提出异议的期限是提货或收到货物之日起十天内,逾期视为最终使用人对设备检验合格。在上述期限内因买受人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买受人不得提出异议。 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
采购材料 | 水龙头1.jpg |
采购品目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品牌名称 | 射吸式反循环气水龙头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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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射吸式反循环气水龙头加工费 | 产地及生产商 | 中国-长春宝信科技有限公司 |
规格型号 | SFL-95 | 数量 | 2 |
计量单位 | 套 | 保修年限 | 0 年 |
单价 | 56800.00 人民币 | 总价 | 113600.00 人民币 |
主要技术参数 | 按图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