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A202100962 | 项目名称 | 吉林大学资产管理处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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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单位 | 资产管理处 | 经办人 | 宋嘉悦 |
预算金额 | 150000.00 人民币 | 成交金额 | 130000.00 人民币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 质保期 | 12 月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栋五层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资产管理处 |
付款方式 | 分批付款,具体批次详见附件。(仅适用于车辆保险服务;物业费用评估服务;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服务;校医院检验服务;社会科学学报印刷服务;会计凭证影像化服务;经改办、政策与法规办公室法律服务;就业服务中心和离退休工作处租车服务;就业服务中心搬运服务;生命科学学院饲育保障和设施运行服务 | ||
供应商联系手机 | 17390956646 | 服务时间 | 2021年09月10日 至 2022年09月10日 |
服务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 ||
验收方式 |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 ||
售后服务要求 | 1、如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委托的服务项目尚未完成的,供应商仍须尽职尽责履行至该服务项目完成为止,采购单位对该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不予另行支付,供应商对此须无条件接受。服务期满后,供应商须按采购单位要求负责、妥善地处理和安排好法律事务的交接工作。 2、供应商的委派律师对所获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从而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 ||
采购材料 | 自主采购评审报告-吉林大学资产管理处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pdf 资产处服务承诺函2021.8 |
采购品目 | 法律咨询服务 | 名称 | 吉林大学资产管理处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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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项 | 数量 | 1 |
单价 | ¥130,000.00 | 总价 | ¥130,000.00 |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一)对具体涉及企(事)业单位进行尽职调查,对有关资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实情况,从法律专业角度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判断; (二)处理日常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包含电话、微信、邮件等其他方式咨询;每周保证一个工作日上门服务,遇到有紧急事务可随时上门服务; (三 )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合同、修改工作规章制度等文件; (四)按照需求,参与或全权代表采购单位开展合同谈判及其他重大事务谈判,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 (五)为采购单位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可行性论证; (六)应采购单位要求出席有关会议,并根据会议内容发表律师意见。出具正式的经由律所盖章的法律事务文书(包括律师函、声明、公告、信函等)上限60份(含60份); (七)应采购单位要求,参与处理采购单位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行政争议的非诉讼谈判、调解、和解工作;对已经发生的纠纷案件以及行政复议案件参加案件讨论会、听证等,提出分析意见和解决方案,接受委托代理诉讼或仲裁; (八)法律知识培训 协助采购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采购单位提供法律培训,不定期向采购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管理;必要时应采购单位要求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讲座。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需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