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A202100385 | 项目名称 | 知识产权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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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单位 |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 经办人 | 王坤阳 |
预算金额 | 200000.00 人民币 | 成交金额 | 200000.00 人民币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质保期 | 12 月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1号楼1幢13层16A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
付款方式 | 服务完毕验收合格后100%付款。 | ||
供应商联系手机 | 15810087068 | 服务时间 | 2021年06月01日 至 2021年06月05日 |
服务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仿生楼 | ||
验收方式 |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 ||
售后服务要求 | 1.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专利申请的进展情况,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针对专利申请的有关书面文件或其他要求。 2. 在甲方获得专利授权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缴纳年费的期限,甲方有权选择自行缴纳还是委托乙方缴纳,如委托乙方缴纳,乙方应严格按官方规定缴纳,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支付给乙方。如甲方未委托乙方缴纳年费,则乙方不再对后续的年费进行监控和提醒。甲方如需乙方对后续的年费进行时限监控和提醒,需另行收取费用。 3. 乙方自收到甲方指示日起负责留存双方往来文件的电子件、官方文件电子件及必要的原件。自该申请授权日、或甲方指示乙方终止日、或甲方不再对该案件进行任何指示的最后日起两年之后,乙方将销毁该案的相关电子和原件资料,同时乙方将视需要决定是否把保留的原件转寄甲方。 | ||
采购材料 | 2021-05-17_150337.pdf |
采购品目 |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 名称 | 知识产权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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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项 | 数量 | 1 |
单价 | ¥200,000.00 | 总价 | ¥200,000.00 |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专利代理业务资格,乙方应自行完成专利代理事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完成。 2. 乙方收到甲方的专利申请技术交底文件后对不清楚或不明确之处应主动与甲方联系人进行沟通。 3. 乙方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并与甲方指定的联系人沟通处理代理的相关事宜。 4.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含代理费及官费)后1个工作日内启动代理工作。 5. 乙方应自收到甲方关于某项专利申请的书面委托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的撰写初稿,如因甲方造成的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甲方确认后方可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官方”)。 6.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专利申请的进展情况,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针对专利申请的有关书面文件或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