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A202500786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疗休养租车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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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单位 | 工会 | 经办人 | 薛岩 |
预算金额 | 150000.00 人民币 | 成交金额 | 150000.00 人民币 |
成交供应商 | 吉林省中路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661号天安第一城四期A地块28幢4单元107号房 | 采购单位 |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吉林大学委员会 |
付款方式 | 按实际发生量分批次验收合格后付款,支付金额不超出成交单总金额(服务期限与成交单金额以先到为准) | ||
供应商联系手机 | 17390036202 | 服务时间 | 2025年07月04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 |
服务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 ||
验收方式 |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 ||
售后服务要求 | 服务商须按学校工会要求提供租车服务,服务商负责汽油费、国家规定税费、过桥费、高速公路通行费等车辆运行费用以及租赁车辆驾驶员费用(工资、食宿费等)。 服务商需要提供专业团队为租赁车辆进行统一协调、调度,做好日常车辆出行记录登记,24小时监控车辆运行情况。 学校有权要求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替换不称职驾驶员,服务企业需积极配合协商解决。 租赁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落实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乘坐人员伤亡时,服务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费用。 1、用车线路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抚松县华美胜地度假区→吉林大学中心校区。 2、用车形式 1)1天用车:当天将吉林大学参加疗休养教职工送至疗休养酒店,车辆返回。 2)2天用车:当天将吉林大学参加疗休养教职工送至疗休养酒店,次日接上一批次疗休养职工返回吉林大学。 3)5天用车:第一天将吉林大学参加疗休养教职工送至疗休养酒店,车辆等候,第五天将疗休养职工送回吉林大学。 3、车辆需求 1)租赁车辆为47座及以上空调客车,为2022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注册车辆,提供车辆外观和内部照片、行驶证、购车发票等证明材料。 2)租赁车辆为租赁公司自有车辆,禁止使用社会挂靠车辆。租赁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具备齐全的车辆营运手续(营运证、年检手续、车辆环保手续等)。 3)租赁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和乘客座位险,车辆司乘险每人不低于30万元(保单复印件)。 4)租赁车辆干净整洁,定期对坐垫、靠背等设施清洗、消毒,车辆运行途中应保持换气通风,夏季和冬季根据车内温度情况开启冷气和暖风(承诺函)。 5)租赁车辆配备卫星定位监控系统、行车记录仪、安全锤、灭火器及含有速效救心丸等常用急救药品的医疗急救箱(照片等证明材料)。 4、人员要求 须为本项目提供负责人1名和车辆驾驶员若干。 1)租赁公司应指定负责人负责所租车辆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采购方用车需要。负责人应具备条件: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沟通,能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情况(提供承诺函)。 2)驾驶员应具备条件: a.驾驶员必须具有大型客车驾驶证(A1型驾驶证),年龄在50周岁以内,并具备《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有年度体检报告(提供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体检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b.驾驶员必须有长途车和山路路况开车经验,文明礼貌、衣着得体,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各 | ||
采购材料 | 租车服务自主采购评审报告.jpg |
采购品目 | 道路客运服务 | 名称 | 租车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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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项 | 数量 | 1 |
单价 | ¥150,000.00 | 总价 | ¥150,000.00 |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商须按学校工会要求提供租车服务,服务商负责汽油费、国家规定税费、过桥费、高速公路通行费等车辆运行费用以及租赁车辆驾驶员费用(工资、食宿费等)。 服务商需要提供专业团队为租赁车辆进行统一协调、调度,做好日常车辆出行记录登记,24小时监控车辆运行情况。 学校有权要求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替换不称职驾驶员,服务企业需积极配合协商解决。 租赁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落实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乘坐人员伤亡时,服务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费用。 1、用车线路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抚松县华美胜地度假区→吉林大学中心校区。 2、用车形式 1)1天用车:当天将吉林大学参加疗休养教职工送至疗休养酒店,车辆返回。 2)2天用车:当天将吉林大学参加疗休养教职工送至疗休养酒店,次日接上一批次疗休养职工返回吉林大学。 3)5天用车:第一天将吉林大学参加疗休养教职工送至疗休养酒店,车辆等候,第五天将疗休养职工送回吉林大学。 3、车辆需求 1)租赁车辆为47座及以上空调客车,为2022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注册车辆,提供车辆外观和内部照片、行驶证、购车发票等证明材料。 2)租赁车辆为租赁公司自有车辆,禁止使用社会挂靠车辆。租赁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具备齐全的车辆营运手续(营运证、年检手续、车辆环保手续等)。 3)租赁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和乘客座位险,车辆司乘险每人不低于30万元(保单复印件)。 4)租赁车辆干净整洁,定期对坐垫、靠背等设施清洗、消毒,车辆运行途中应保持换气通风,夏季和冬季根据车内温度情况开启冷气和暖风(承诺函)。 5)租赁车辆配备卫星定位监控系统、行车记录仪、安全锤、灭火器及含有速效救心丸等常用急救药品的医疗急救箱(照片等证明材料)。 4、人员要求 须为本项目提供负责人1名和车辆驾驶员若干。 1)租赁公司应指定负责人负责所租车辆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采购方用车需要。负责人应具备条件: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沟通,能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情况(提供承诺函)。 2)驾驶员应具备条件: a.驾驶员必须具有大型客车驾驶证(A1型驾驶证),年龄在50周岁以内,并具备《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有年度体检报告(提供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体检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b.驾驶员必须有长途车和山路路况开车经验,文明礼貌、衣着得体,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保持良好车容车况,做到安全驾驶、起步稳、行走稳、停车稳,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提供证明承诺函)。租赁公司承诺如驾驶员出现违规违纪投诉情况无条件更换驾驶员并书面出具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