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A202201785 | 项目名称 | 轮胎力学特性拖车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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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单位 | 汽车工程学院 | 经办人 | 许男 |
预算金额 | 240000.00 人民币 | 成交金额 | 240000.00 人民币 |
成交供应商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质保期 | 1 月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主楼526室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 |
付款方式 | 服务完毕验收合格后100%付款。 | ||
供应商联系手机 | 16678643638 | 服务时间 | 2022年12月12日 至 2022年12月20日 |
服务地址 | 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
验收方式 |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 ||
售后服务要求 | 1.试验样品的运输由甲方负责,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试验样品的质量符合试验要求。 2.甲方承担试验样品的维修和保养所需费用和甲方人员在试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甲方应提供充足的维修和保养所需零部件和材料,以保证试验的顺利进行。 3.该委托检验在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进行。 4.甲方负责提供试验所需试验辅助等用品。 5.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技术条件等技术文件及资料,乙方必须确保对其技术内容保密;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应指定保密管理联络人,负责协调、加强甲方保密信息在乙方的管理。 6. 乙方试验人员应遵守试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以确保试验质量和安全;因乙方或其试验人员原因在试验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因甲方或甲方提供的试验样品原因引起的除外)。 7.试验结束后,乙方根据试验项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及以上费用明细列出试验费用清单(应为含税价)交由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费用清单并核实无误后的7 日内填写《试验完工验收表》,并将加盖公章及签字的交给乙方,乙方根据费用清单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6%增值税)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30日内,将等额的试验费用一次性以电汇方式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若甲方于收到费用清单后的7日后仍未向乙方出具《试验完工验收表》进行验收,且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验收完成,甲方认可该笔试验费用。 若甲方在收到费用清单后没有条件进行验收,但已根据费用清单及时付款的,以乙方收到款项的日期为完工节点,视为甲方对项目验收完成。 | ||
采购材料 | 轮胎拖车试验自主备案评审报告.pdf |
采购品目 | 机械工程研究服务 | 名称 | 轮胎力学特性拖车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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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项 | 数量 | 6 |
单价 | ¥40,000.00 | 总价 | ¥240,000.00 |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提供的 轮胎 (以下简称为样品),依据轮胎试验标准进行试验。试验完成后,乙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 1.试验样品的运输由甲方负责,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试验样品的质量符合试验要求。 2.甲方承担试验样品的维修和保养所需费用和甲方人员在试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甲方应提供充足的维修和保养所需零部件和材料,以保证试验的顺利进行。 3.该委托检验在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进行。 4.甲方负责提供试验所需试验辅助等用品。 5.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技术条件等技术文件及资料,乙方必须确保对其技术内容保密;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应指定保密管理联络人,负责协调、加强甲方保密信息在乙方的管理。 6.乙方试验人员应遵守试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以确保试验质量和安全;因乙方或其试验人员原因在试验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因甲方或甲方提供的试验样品原因引起的除外)。 7.合同费用为: 240000 元(币种为人民币,含6%增值税,大写: 贰拾肆万圆整 ),明细见下表: 序号 测试项目 样品名称 单价 次数 小计 1 低附测试 轮胎 40000 2 80000 2 中附测试 轮胎 40000 2 80000 3 高附测试 轮胎 40000 2 80000 合计240000元(含6%增值税,单位为元,币种为人民币) 本合同采用如下支付方式: 试验结束后,乙方根据试验项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及以上费用明细列出试验费用清单(应为含税价)交由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费用清单并核实无误后的7 日内填写《试验完工验收表》,并将加盖公章及签字的交给乙方,乙方根据费用清单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6%增值税)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30日内,将等额的试验费用一次性以电汇方式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若甲方于收到费用清单后的7日后仍未向乙方出具《试验完工验收表》进行验收,且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验收完成,甲方认可该笔试验费用。 若甲方在收到费用清单后没有条件进行验收,但已根据费用清单及时付款的,以乙方收到款项的日期为完工节点,视为甲方对项目验收完成。 乙方开户名称: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丽开发区支行 帐 号:0302042119300383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