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DD202400005 | 项目名称 | 高性能计算中心主机房电源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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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单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安全学院 | ||
经办人 | 李翔 | ||
预算金额 | ¥140,646.00 | 成交金额 | ¥140,302.00 |
工程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王湘浩楼 | ||
工程范围 | 从王湘浩楼主配电间铺设电力电缆至高性能中心主机房(A121室)。 在高性能中心主机房(A121室)安装低压成套配电柜。 | 工程工期 | 自成交单签订之日起15日内竣工 |
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付至审定值的100%,履约保证金按工程合同总价的3%计算、收取,乙方用基本账户转账至吉林大学账户(开户名称:吉林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账号:160402501175)(吉林大学财务网核销代码__________),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15日内结清。(该方式适用于零余额账户支付) | ||
采购方式 | 竞价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单项工程名称 | 高性能计算中心主机房电源改造项目 | 工程保修期 | 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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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单价 | ¥140,646.00 | ||
工程内容/要求 | 1、本标书中所有未尽事项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含的辅助项目,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价并计入其它项目中,工程结算时不另行计算。 2、本工程列出的清单,除对应项目清单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项目特征描述中明确的工作内容,并且按照施工工艺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3、室内外成品保护等费用投标人自行报价。 4、投标人全权负责行业管理部门的一切施工,所需费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5、安全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安全保障全权负责,由于事故造成后果及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6、文明施工要求: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鉴定施工合同及工程施工开工任务单后方能进场施工,施工现场场地水、电等费用由施工方自理,施工方在校园内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原有建筑及绿化设施,保持环境卫生,垃圾要及时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所有施工涉及区域内卫生要进行彻底打扫,严格按照省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执行,真正做到文明施工。 7、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二年,重点部位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保修期内所有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维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 ||
清单 | 工程量清单-南区王湘浩楼A121电源改造工程.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