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DD202200093 | 项目名称 | 吉林大学原专家招待所1#楼、2#楼连廊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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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单位 | 档案馆 | ||
经办人 | 孙宝辉 | ||
预算金额 | ¥485,894.06 | 成交金额 | ¥482,808.00 |
工程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东中华路415号吉林大学原专家招待所 | ||
工程范围 | 吉林大学原专家招待所1#楼、2#楼连廊改造,包括原有门窗拆除,水电拆除;原有棚面及彩钢板屋面拆除后增设混凝土屋面,原有墙体拆除后新建墙体,新建1#楼东西两侧阳台。 | 工程工期 | 自成交单签订之日起50日内竣工 |
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付至审定值的100%,履约保证金按工程合同总价的3%计算、收取,乙方用基本账户转账至吉林大学账户(开户名称:吉林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账号:160402501175)(吉林大学财务网核销代码__________),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15日内结清。(该方式适用于零余额账户支付) | ||
采购方式 | 竞价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档案馆 |
单项工程名称 | 吉林大学原专家招待所1#楼、2#楼连廊改造工程 | 工程保修期 | 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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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单价 | ¥485,894.06 | ||
工程内容/要求 | 工程内容: 吉林大学原专家招待所1#楼、2#楼连廊改造,包括原有门窗拆除,水电拆除;原有棚面及彩钢板屋面拆除后增设混凝土屋面,原有墙体拆除后新建墙体,新建1#楼东西两侧阳台。 要求: 1、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品牌,必须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确认后方能选用所需材料或设备,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结算(多退少补),此项目金额不准参加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让利。 2、本工程所有拆除有价值的废料或废旧设备均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定价并计入投标报价。 3、本标书中所有未尽事项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含的辅助项目,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价并计入其它项目中,工程结算时不另行计算。 4、本工程垂直、水平运输,投标人应根据修缮工程的实际情况报价,包括该项目的全部垂直、水平运输费用。 5、本工程列出的清单,除对应项目清单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项目特征描述中明确的工作内容,并且按照施工工艺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6、投标人全权负责行业管理部门的一切施工手续,所需费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8、安全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安全保障全权负责,由于事故造成后果及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9、文明施工要求: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鉴定施工合同及工程施工开工任务单后方能进场施工,施工现场场地水、电等费用由施工方自理,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原有建筑及绿化设施,保持环境卫生,垃圾要及时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所有施工涉及区域内卫生要进行彻底打扫,严格按照省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执行,真正做到文明施工。 10、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 2 年,重点部位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保修期内所有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维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11、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人员与其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须一致,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随意更换。如出现“工程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不一致”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发现投标人出租、出借、转让资格证书,招标人将列入黑名单。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现场,决不允许兼职管理其他工程, 如承包人不经发包人同意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或者项目经理兼职管理其他工程,不常驻工地现场,发包人将对承包人予以15万元的罚款;如承包人不经发包人同意随意更换技术负责人,发包人将对承包人予以10万元的罚款;如承包人不经发包人同意随意更换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人员,发包人将对承包人予以5万元的罚款,以上罚款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在工程款中扣除。 | ||
清单 | 招标清单_3__1_.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