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DD202100166 | 项目名称 | 南湖校区通信实验楼零星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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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单位 | 通信工程学院 | ||
经办人 | 李东琦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 | 成交金额 | ¥248,532.00 |
工程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南湖校区通信实验楼 | ||
工程范围 | 土建 | 工程工期 | 自成交单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竣工 |
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付至审定值的97%,余款3%在工程保修期结束后15日内结清 | ||
采购方式 | 竞价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通信工程学院 |
单项工程名称 | 南湖校区通信实验楼零星装修工程 | 工程保修期 | 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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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单价 | ¥250,000.00 | ||
工程内容/要求 | 1.工程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材料,由投标人按工程材料填报材料的产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并执行国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不允许存在尺寸下差。 2.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品牌,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填报材料的品牌、规格、产地一致,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能选用所需材料或设备,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结算。 3.因疫情防控发生的相关措施费用和人、材、机调差,执行国家和地方政策。 4.本标书中所有未尽事项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含的辅助项目,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价并计入其它项目中,工程结算时不另行计算。 5.本工程垂直、水平运输,投标人应根据修缮工程的实际情况报价,包括该项目的全部垂直、水平运输费用。 6.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人员与其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须一致,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随意更换。如出现“工程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不一致”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发现投标人出租、出借、转让资格证书,招标人将列入黑名单。 7.本工程列出的清单,除对应项目清单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项目特征描述中明确的工作内容,并且按照施工工艺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8.室内外成品保护等费用投标人自行报价,在外墙脚手架及室内脚手架中自行考虑。 9.投标人全权负责行业管理部门和学校各部门要求的一切施工手续,所需费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10.安全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安全保障全权负责,由于事故造成后果及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1.文明施工要求: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及工程施工开工任务单后方能进场施工,施工现场场地水、电等费用由施工方自理,施工方在校园内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原有建筑及绿化设施,保持环境卫生,垃圾要及时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所有施工涉及区域内卫生要进行彻底打扫,严格按照省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执行,真正做到文明施工。 12.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2年,重点部位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保修期内所有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维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 ||
清单 | 工程量清单_南湖校区通信实验楼零星装修工程_1_.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