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DD202500091 | 项目名称 | 供电系统改造工程(南岭校区四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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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单位 | 后勤处 | ||
经办人 | 于忠京 | ||
预算金额 | ¥257,943.00 | 成交金额 | ¥250,001.00 |
工程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南岭校区 | ||
工程范围 | 设计主要改造范围:供电系统改造工程(南岭校区)包含拆除、恢复、电气等工程(具体详见清单)。 | 工程工期 | 自开工之日起20日内竣工 |
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吉林大学审计后付至该审定值的100%(结算金额不超过总预算),履约保证金按工程合同总价的3%计算、收取,乙方用基本账户转账至吉林大学账户(开户名称:吉林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账号:160402501175)(吉林大学财务网核销代码__________),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15日内结清。(该方式适用于零余额账户支付) | ||
采购方式 | 竞价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后勤处 |
单项工程名称 | 供电系统改造工程(南岭校区四餐厅) | 工程保修期 | 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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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单价 | ¥257,943.00 | ||
工程内容/要求 | 十四、修缮标准及基本要求: 供电系统改造工程(南岭校区四餐厅) 1.拆除部分:人行道方砖、混凝土路面、沥清路面、路边石等。 2.恢复工程:人行道方砖、混凝土路面、沥清路面、路边石等。 3.电气工程:在原有变压器处增加一台动力配电箱,新增电缆(YJV22-4*150)沿室外路由敷设到四食堂,新增手口井三座,具体见清单要求,施工符合规范和技术要求。 4.施工结束后对室内进行打扫,必须达到使用标准。 5.此部分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南岭校区)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清单中未包含的其他零星项目,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未尽事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所有施工内容必须按施工工艺标准操作、施工质量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 | ||
清单 | 四食堂DDD2_12__t6.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