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DD202400189 | 项目名称 | 吉大南校吕振羽楼七楼、十楼室内修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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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单位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经办人 | 张博涵 | ||
预算金额 | ¥407,922.00 | 成交金额 | ¥371,644.02 |
工程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吕振羽楼 | ||
工程范围 | 吕振羽楼七楼、十楼教研室、科研平台、人才办公室 | 工程工期 | 自成交单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竣工 |
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吉林大学审计后付至该审计值的97%,余款3%在工程保修期结束后15日内结清 | ||
采购方式 | 竞价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单项工程名称 | 吉大南校吕振羽楼七楼、十楼室内修缮项目 | 工程保修期 | 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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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单价 | ¥407,922.00 | ||
工程内容/要求 | 一、工程招投标的基本要求 1、本工程所有拆除有价值的废料均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定价并计入投标报价。 2、本工程列出的清单,除对应项目清单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项目特征描述中明确的工作内容,并且按照施工工艺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3、室内外成品保护、安全防护等费用投标人自行报价。 4、投标人全权负责行业管理部门的一切施工手续,所需费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施工现场场地、水、电等费用由施工方自理。 5、安全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安全保障全权负责,由于事故造成后果及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6、文明施工要求: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鉴定施工合同及工程施工开工任务单后方能进场施工,施工方在校园内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原有建筑及绿化设施,保持环境卫生,垃圾要及时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所有施工涉及区域内卫生要进行彻底打扫,严格按照省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执行,真正做到文明施工。 7、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2年,重点部位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保修期内所有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维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二、工程修缮方案、施工工艺、修缮标准及基本要求: (一)土建装饰专业 1、拆除工程: (1)原有部分墙体拆除,轻钢龙骨石膏板墙体拆除,轻钢龙骨石膏板包柱拆除,墙面大白乳胶漆铲除至找平层,矿棉板吊顶及龙骨拆除,石膏板吊顶及龙骨拆除,石膏板窗帘盒拆除,实木复合门及门套拆除,原有石材窗台板拆除,原有拉丝不锈钢踢脚线拆除 (2)原有地面拆除,地砖拆除,设计防水层需拆除至原始楼板层 2、 室内地面工程: (1)原有地面新作自流平,2.0MM仿地毯地胶 (2)新作深灰色铝合金踢脚线高度按照设计要求、基层为15mm厚阻燃板 3、室内墙面工程: (1)墙体砌筑:空心砖砌筑,墙面水泥抹平 (2)墙体隔墙:轻钢龙架构,面层为双层石膏板,刮腻子、涂料 4、天棚吊顶工程 (1)棚面轻钢龙骨,面层9.5mm纸面石膏板 (2)A级软膜天花,金属收边条 (3)棚面轻钢龙骨,矿棉板修复 (4)棚面刮一遍石膏、二遍腻子、乳胶漆2遍 5、其他工程 (1)新建实木复合门及门套,石材窗台板、柜子、压顶以及成品保护、垂直运输等一些措施费用 (三)电气专业: 1、配电部分 (1)照明灯具:灯具种类根据设计要求、复合节能标准、LED灯带 (2)开关与插座:所有插座、开关更新 (3)配管配线:吊顶外部分刨槽后暗埋于墙内。室内所有穿线管沿吊顶内、地(墙)暗敷设,导线均穿管敷设;所有吊顶部位不应有外露管线。导线、电缆等要选用国标产品 (4)其它说明:楼内所有无用管线、设施全部拆除,其它未尽事项按图施工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5)其它未尽事宜按GB 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三)水暖专业: (1)供水管道:拆除原有原有管道,重新铺设新的供水设施 (2)排水管道:根据施工需求,拆除原有部分管道,铺设新的排水管道 (3)散热器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散热口通畅 | ||
清单 | 吉大南校吕振羽楼七楼_十楼室内修缮项目-清单.xlsx |